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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海北 “这一个event,因为有太多的国家invo1ve在内,所以美国把它当做一件special case来处理。President Reagan认为美国的态度必须强硬,他认为如果这种situation再持续下去,即将召回美国驻UN大使,来表示美国的disatisfaction。他目前仍需要更多的information,来帮助他做一个正确的decision。” 这是一段模拟的谈话,纯属虚构。您读完它以后,会不会觉得似曾相识呢? 会的,您一定常听到这种方式的谈话,它多半与自学人或官员之口。如果他们和您在私下交谈的时候采用如此的句法,例还不太严重,顶多在您听不撞的时候,麻烦他们解释一下。不幸的是他们在电视或无线电的访问中,也常用这种句法,难道以为全国上下都该精通外文吗? 不错,凡是读过中学的人,都学过三年英文,或许能听懂一二,但是这毕竟是在中国,法定语文是国语。既然连方言都禁止使用,以华洋杂处的语文来发言,还是不太恰当的。 如果我把那一段模拟的谈话说成:“这一个事件,因为有太多的国家牵涉在内,所以美国把它当做一件特殊案例来处理。里根总统认为如果这种情势再持续下去,即将召回美国驻联合国大使,来表示美国的不满。他目前仍需要更多的情报,来帮助他做一个正确的决定。”您看,这是不是更有亲切感,并且也还算顺畅呢! 有人以为在谈话中羼杂外文,是在表示有学问。这一点笔者绝对不以为然,认为这一定是无心之举。我们必须承认一件事实,那就是有时候用外文表达比用中文更容易。可能一个用数个中文字才能表达的意念,只用一个外文字就够了。反过来说,有时一个中文字的意思,也得用上一串外文字才能说得明白的。中文到底已经有了数千年的历史,相信每一个外国文字必定有中文的“counterpart”,真糟!说着说着自己也犯了毛病。是的,用外文的确有方便之处,然而,当您在和外国人交谈的时候,是不是为了方便计,也可以在外文中羼杂中文呢? 在小的时候,曾学过这样一首儿歌:“father mother敬禀者,儿在学校读book,样样功课都good,只有English不晓得。”这是我从一个四川人那儿学来的,到现在还觉得用四川话念来别具风味。如果您会说广东话,请念下面的一首歌:“Bye Bye记得我,when you far away,Bye Bye记得我,一日又one day。Spring coming,雀仔Singing唱个好歌song。Bye Bye请你记得我。” 笔者推广这两首歌的目的,在于它们能提醒大家混血句型的效果是令人发噱。所以奉劝您还是在中文上多下功夫,不必羼杂外文也能顺畅地发言。 △TOP |
刘海北·席慕蓉 | ||